2007年8月9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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烟花酿火灾 物管赔十万
黄云峰

  本报讯 瑞安人邱某家中凌晨突然起火,经消防部门认定,火灾系燃放烟花产生的烟火飞入所致,可肇事者一直无法查实。日前,邱某夫妇与八被告在瑞安市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:小区物业公司一次性赔付邱某夫妇10万元,邱某撤回对7名业主及物业公司的诉讼。
    邱某夫妇于2004年购置了瑞安市安阳街道风荷苑小区某幢9楼一套房,装修后入住。去年1月25日凌晨2时许,邱某家突然起火,所幸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将大火扑灭,但家里大半家具、家电被烧毁,夫妇俩也被烧伤。经调查,事发前一天,该小区共有7家住户乔迁入住,且都有燃放烟花的行为,而火灾则是烟火窜入邱某家中引燃可燃物所致。
    邱某夫妇多次与这7家住户和小区物业公司交涉,但这7家住户均不承认肇事烟火是自家的,而物业公司也表示与他们无关。今年4月,邱某夫妇将该7名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告上法院,并索赔经济损失费、精神损失费139万多元。